2010年11月16日星期二

遺棄

有時聽得這些故事多,也不知道是社會現實故事,還是令人心寒的怪談。忽然之間枕邊人完全變了樣,到底是自己蠢鈍不察覺,抑或要怪對方太恨心?

人真是奇怪的動物,愛的時候千方百計要「共有」:戶口也要聯名、一起置業夢想著怎樣擁有「我們」之家、沒錢時可以同吃一碟冷飯。恨的時候卻出盡法寶要「分」:家產錢財汽車物業,甚至孩子與寵物都最好能分開兩半,上下或左右從此各不相干。

聽過一個真實的離婚案例,指另一半「遺棄」。案中是夫還是妻逃了也不打緊,反正本來好端端的,一日下班回家,赫然發現對方捲了鋪蓆,夾帶家中細軟逃了,沒有片言隻字,只是從此不再回來。當事人那種愕然與失重的心情各位可以自行揣摩;當時我以為這已是都市怪談最恐怖一例。直至上週的電視節目,午夜被敲門驚醒,竟是噩耗傳來說閣下的另一半剛剛跳樓自殺成功。人間蒸發例子即自動降級,陰陽相隔又不能質問為甚麼好來個了斷才最最痛苦。才最最痛苦。

結局真相大白,也就了結了。最令人心寒的,可能還是那過程,一直睡在旁邊,卻早有預謀而不動聲息,待機而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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