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

幻想

古籍中「妖」的離經叛道行經,總離不開艷鬼妖女勾引青靚白淨書生、惡鬼強佔處女作新娘,又或是妖魔嗜血吃人之類。但不知恁地,艷鬼勾人/魂的卻幾乎佔太多數;到底這是傳統的男尊女卑,壞事總是推在女人頭上,抑或別有內情?

在道德上,所有男人(及男人的媽媽)都要求娶妻要娶「正經女人」。但愈是正經的女人,就愈像健康食品;如吃木一般的麥屑餅,淡若蒸餾108˚C 的水。而事實是,不管媽媽是正經還是不正經,她還是要求「正經女人」。

不正經的女人,則以「妖嬈」、「妖媚」、「妖艷」等等妖之字眼形容,一望而知不正派又不道德,卻異常吸引。就像讓人垂涎三尺、朝思暮想的不健康食品如炸雞炸薯條一樣,明知吃之將死,還死而後矣。妖,的確有這種令人如燈蛾撲火的魅力。

要逃離道德的束縛,唯有幻想。於是貧窮潦倒的書生,夜半無人時,走到(老媽老婆找不到的)荒山野嶺。衣裝亮麗富家小姐婢女成群(管你是人是鬼?)忽然到來,青睞有加之餘,更紅顏帳暖度春宵。最多,明天老大不願地寫段「警世良言」,說自己最後在亂葬崗醒來好了。其實這亦可以是用來掩人耳目的好方法,表面上像是宣洩了自己的幻想,其實這還可能是應付家裡河東獅的高招?「我已撞了邪,老婆大人,你還忍心折磨我嗎?」

甚麼?我說得不對?連幻想也不行嗎?

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

勇氣

綺念人人皆有,要化為現實;卻非天時地利人和不可。除卻時間適合、地點就腳、對象點頭外;還要有運氣與勇氣。運氣乃是天數,萬一出門時遇上火災黑雨颱風,又或是良人太座殺到來,那就真是霉頭觸到極點(即係俗語:黑到暈);就是連上天也叫你修心養性,多做善事多吃素好了。

至於勇氣卻是自己修來的;且不單是提槍上馬的勇氣,還有事後瀟灑面對的也是一種氣度。現代女性當然不如古人那麼面皮薄,不過初次親密接觸,凍腳(cold feet = 發慌,膽小)退縮,讓男方吃白果的,也較為常見。一般來說,男士對於吃到唇邊的葡萄,通常予以忍讓。但反過來說,男士卻連新登場也欠缺勇氣上陣,叫女士空歡喜一場,就真正罪過。
(註:這裡泛指單身男女或暗通曲譜的情人,如觀察有誤,歡迎各位賜教)

更甚者,歡愉過後並不懷緬享受過程,反而「自我反省」。假如不享受,又何必再下一城?既享受了又反省甚麼?事後才怯場?現代男士可是要說:「表妹,我該如何是好?」弄到對方不知所措,好好的一個輕鬆親密約會,突然間變得尷尷尬尬。

狐狸或是太放任,只是船頭我不驚鬼,船尾我也不怕賊;在船中間大抵不會沈;若是夠了上岸,也不會覺得「蝕抵」了甚麼。

看官可是「船頭驚鬼,船尾驚賊;船中間驚沈,上岸又唔抵」一族?^^

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

感受

狐狸不見了幾日,當然是去了做應該做的事像吸收日月精華,天地靈氣;當然還有最重要的尋覓風花雪月去。八月憾事奇多,人生仿似缺了玫瑰之色;時光有限,管他狂風暴雨還是霹靂雷電,得快樂時且快樂,當然還是趁機盡情享受。

不過,有時盡情得來,可會考慮一下對方(或旁人)的感受?還是考慮他人的感受,便不得盡情?

大凡出軌越軌總不外一個貪字加個怕罷了,若不是貪心要同時安撫兩邊,就是怕麻煩不肯面對現實;於是盡往溫柔鄉裡逃。真是好端端的不處理(天堂有路不走),愈走愈麻煩(地獄無門闖進來);不過若然人人都處理得乾手淨腳,我又那有故事說呢?

話說在湮沒的年代裡,負心人甲自是周旋於兩女之間,本來其中一位被稱為「前度」的於鄰阜工作,另一位則是公司同事;理應相安無事。但所謂前度仍每週親密相見,但甲某卻全不顧及她的感受,更不時提及其「女朋友」如何如何。

二人相處已經是社會問題,更何況三人同行?甲某應慶幸當年並非遇上老娘,否則我只是小試狐刀,他恐怕已經全屍不保。當然,前度小姐是「甘心命抵」,可是最少也給人家一點尊重吧?

最後當然是爛尾收場,甲某的公司與前度小姐有業務上的往來,一次接頭的竟是「女朋友」。也不知道是「天助我也,天亡我也」,還是「天公造美,天不造美」;總之,這是天意。

踏兩船?還是先回家練練踩雞蛋吧﹗

2010年9月6日星期一

敘舊(之二)

說起敘舊,怎麼都傷感情?

改革開放之後(哈﹗怎麼以這個開頭﹗?),不少人都北上開荒,有些人開庫而回,更多人落荒而逃。不過,在這上上落落的當兒,倒是做就了不少各式各樣的人際關係。一趟上北京我認識了從湖南鄉下到城裡打工的小弟,自此結下十多年緣份,直至… … 敘舊﹗

當天任人呼喝的小工,變成了身邊有幾個錢的小老闆,卻也習染了誇誇而談小毛病。老婆在鄉下生了三個兒子,他則待在城內搵銀。不幸我當時「新分」,正打算找個伴旅行散心,踫巧他又來電請安問候,便相約內地電波旅行兩週。

認識了十幾年,雖則分隔兩地,都是以電話聯繫較多;但一直以姊弟相稱,感情亦如老朋友(至少我一直相信如是)。剛抵埗自是互道近況,中國人不同西方人,慣例少有身體接觸;即使長遠不見,也無擁抱貼面輕吻等親暱動作。加上酷熱天氣,大家還是保持距離,涼快一點比較好。

不料首晚在(兩張床的)酒店房中,他忽然兩手握住我的手:「這麼晚了,你還不睡嗎?」來意自然很明確,雖然我還有點希望是我錯了;反射動作馬上把手抽了出來,客氣禮貌冷漠道過晚安。對方卻自然覺得我「不識抬舉」,被得罪了。

由於下一站的機票和酒店已經訂好,無論如何也得如期出發,不過態度則敷衍下來。這時卻見他服藥,問他可是染恙,卻無回答。及後無意中看見他的藥品包裝,除了醫治喉嚨發炎外,還可以醫治尿道炎 … … 我始終在想,是否逃過了一劫?

兩日後,我們的伙食愈來愈差。當這站活動結束時,我始終沒有投懷送抱的意向,他完全無利可圖,於是他便與我分道揚鑣。

我當然不是吃素的,但也不至於餓得要吃朋友吧?

2010年9月3日星期五

敘舊(之一)

這小插曲真正在現實生活中播放過,希望你/妳或閣下的另一半並非當中主角。

若干年前,當大家還在大機構裡當小薯時,我坐在衣冠先生的隔壁。比我矮了半個頭,性格既滑頭又令人摸不著;縱有運動家的身材(實情是沒有),也難挑起我的色心。不過即使是超級俊男美女,對工作夥伴「起痰」,也實在是一件太划不來的事情。

後來,據好事者稱衣冠先生奉子成婚,更滑稽到出現追討結婚賀禮的場面。後來,大家便各散東西。想不到數年之後,他偶爾看見我的名字,竟然多番轉輾聯絡上我,更約我當天中午到高級商業區午膳,與我想像中的他頗有距離。雖然,我亦帶備足夠現金以應不時之需。

大家互報近況,他讓我看小女兒的照片,卻隻字不提太太。更說自己是那裡那裡的高層云云,中港兩邊走;並有境外職位空缺之類之類,問我可有興趣。然後那手,便開始往我的臂上輕撫過來。一時之間,吃得太滋味未曾會意,及後才後悔那點心要了我老命。真他(奶奶、媽媽、姨媽、姑姐、婆婆 – 自己發揮想像力是那一位女性親戚)的﹗要是老娘看得你上,也不會等到幾年後,等你像吊乾了的薑餅人才拿來吃﹗說真的,他的外貌跟加了髮菜的薑餅人倒真的差不多。

臨別還想來個熊抱,咀也跟著吻上來,平時連鄉音都不想改的他,卻忽然行西方禮儀?穿著高跟鞋的我卻高他一整個頭。天啊﹗你要把頭放到我肩上還是胸口?一側身扮電話進來急忙溜走,連後兩天這衣冠禽獸還窮追不捨來電,看看我對於到境外「工作」的興趣如何﹗

可有興趣敘敘舊?

2010年9月2日星期四

真相

給你選擇,你希望知道伴侶有外遇的真相嗎?明知暗角有人,可是不揭穿,也就繼續與他/她相好下去?還是情路上三人行(或多人行)太擠逼,來拼個你死我活全軍覆沒;又或悄然引退成人之美,奉獻自己無私的愛?

不過,構成最嚴重傷人罪的,恐怕是在你發現真相之前,真相已經急不及待搶先出閘,還要加上你的「解僱信」。

又或者像粵語長片橋段,擅於瞞天過海的丈夫到躺到棺材的一刻,太太才發現原來在外頭也有一房未亡人 + 孝子女(此時此刻,一房大概也嫌太多了吧﹗)。見眼眾人披麻帶孝,到底哭是因為能兼顧兩頭家的負心人英年早逝;抑或哭自己被騙了這許多年,真相這才暴露?

看起來這些真像鬧劇,不過大家有時可想到戲如人生,人生卻比戲劇的劇情更戲劇性。喜歡偷心的情人說,真相殘酷,只要分享快樂,不問因由。那麼,你要真相,還是寧可一直受騙?

但其實,不騙人,可以嗎?